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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bat365在线平台关于聘请行业企业兼职教学督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2018年06月06日 浏览量: 编辑: 供稿: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积极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特聘请行业企业专家作为第三方教学督导员,从市场、行业、企业的角度参与听课评教,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促进学院建设优质高职院校和中国特色高职院校,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第三方教学督导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

兼职督导员是指对教育和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的非专职人员,包括校内兼职教学督导员和行业企业兼职督导员。本管理办法的校外教学督导员称为第三方兼职督导员。第三方兼职教学督导员指行业、企事业单位具有开展教学评价能力的技术专家。兼职教学督导员实行聘任制,由各分院(部)聘请、使用、管理和考核。

二、聘任条件

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有丰富的行业、企业工作经验的技术工程师、中层管理干部、高级技师或行业企业大师等职务水平或相应水平的业务职级。热爱职业教育、品德高尚、治学严谨,责任心强,在督导工作中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实事求是。接受聘请后能定期到校积极开展督导工作。具有检查和指导教学工作,并及时反馈督导信息的督导工作水平和能力。

三、聘任流程

各分院(部)根据专业需要,按照聘任条件确定第三方兼职督导员的人数和名单,上报学院科研督导处备案。

四、工作职责

受聘的兼职督导员主要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性教学进行检查、评价、指导,课堂上收集学生反馈意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听课后在CRP“听课反馈”模块中完成填写《bat365在线平台专业课教学质量评价表(企业、行业评课用)》或《bat365在线平台公共基础课教学质量评价表》(企业、行业评课用)任务。期末形成听课评价工作总结,提交分院(部)。

五、工作报酬

各分院(部)第三方兼职教学督导员按本分院(部)专业个数确定听课学时总量,每个专业每年的听课学时总量不超过10学时。每年5月、6月,10月、11月科研督导处依据CRP中上传听课反馈数量审核并报计财处发放。

受聘兼职教学督导员完成工作任务,享受学院的工作报酬, 工作报酬发放标准,按实际完成的听课学时计量。完整听课2节课教学内容,计2学时,每学时按120元计工作报酬。

六、经费保障

学院每年预算专项经费,保障第三方兼职教学督导员的工作报酬。

七、结果应用

受聘的兼职督导员根据听课评价,收集和反馈各分院(部)师生对教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意见,结合行业企业对学生的综合需求、知识和能力的需求对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做出评价,提出改进的建议,期末形成听课评价工作总结,提交分院(部)。分院(部)根据听课评价工作总结反馈意见,认真分析,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改进提高。

八、本办法由科研督导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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