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教师“传帮带”实施方案

    时间:2008年09月02日  作者:组织人事处  点击:

    bat365在线平台

    教师传帮带实施方案

    一、开展教师“传帮带”的意义

    青年教师的成长和进步对学院的未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学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据我院《青年教师培养方案》,为了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加强专业教师团队建设,促使新教师尽快成长,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示范和帮带作用,建设一支高水平新教师队伍,特制定如下教师“传帮带”实施方案。

    二、教师“传帮带”的基本内容

    师德师风: 规范新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增强新教师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创新协作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教师职业观,树立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意识和责任感。

    教学思想和教学理念: 帮助新教师树立高职教学的新思想和新理念,带领新教师走出学校直接参加企业的工作实践;引导新教师将工作过程导向的教学理念融入专业发展规划和课程改革的设计之中,不断学习最新的高职教学理论,努力提高教学教育水平。

    教育教学能力:提高新教师在工学结合、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培养新教师在教学设计中重视校内学习与实践工作的一致性,积极开展行动导向教学模式的探索;指导新教师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常规教学、教研等工作的规定,创新教学方法,提高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促进教学活动的开展。

    教育科研能力:加强新教师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树立“科研兴校”、“科研促教”的思想,指导新教师学习科研方法与程序、科研报告与论文写作;鼓励新教师积极参与对科研课题的研究,不断探索,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不断提高新教师教育科研水平。

    三、教师“传帮带”组织机构

    长:凌

    员:苗培彬、陈临蓉、张瑞芳、汤勇、赖斌、陈月梅、黄永久、方宁、刘明勇、万 敬、戴雪梅、孙冬燕

    四、教师“传帮带”成员

    1.指导教师:具有5年以上高职高专教学经历副高以上职称且师德高尚、作风正派、业务过硬、工作踏实、经验丰富且愿意参与指导工作的教师。

    2.被指导教师:2008年新教师。

    3.新教师与指导教师对应表:

    序号

    系院

    姓名

    指导教师

    新教师

    1

    旅游学院

    雷琳

    薛佳

    2

    旅游学院

    舒莉

    陈颖

    3

    旅游学院

    王霞

    黄露

    4

    旅游学院

    余昕

    吴雪

    5

    旅游学院

    陈宁

    向明

    6

    旅游学院

    江舸

    李娟

    7

    旅游学院

    赖斌

    王瑀

    8

    旅游学院

    何祥

    宋慧娟

    9

    旅游学院

    马建伟

    孙冬燕

    10

    财经学院

    张瑞芳

    张超

    11

    外语部

    钟富强

    王虹

    12

    工商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田红英

    李娅莉

    五、教师“传帮带”的具体要求

    1.指导小组(各分院、部)

    1)制定本分院()“传帮带”活动的工作计划。

    2)讨论确定或调整指导教师和新教师“结对子”。

    3)检查教师“传帮带”的实施与落实。

    2.指导教师

    1)指导新教师制定工作计划。

    2)指导新教师工作的各个环节、传授自己的工作心得。

    3)每学期至少听新教师上课10节,每节课应与新教师交换意见。

    4)指导新教师进行课改和科研。

    5)开放自己的课堂、公开自己的教案。

    6)全面关心新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和思想。

    7)加强与辅导员和学生的联系,了解新教师的工作情况,指导新教师及时调整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

    3.新教师

    1)每学期至少听指导教师上课20节。

    2)经常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

    3)主动参与或承担指导教师的一些工作。

    4)期满检查时应进行汇报课一次。

    六、教师“传帮带”的检查考评

    1.考评方法:见《bat365在线平台关于新教师“传、帮、带”的培养制度》关于考核的具体方法

    2.奖励方法

    1)对完成任务的指导教师一学年指导一位青年教师的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计算。

    2)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聘、年终考核、评优晋级的一项依据。考核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或者未接受导师指导的新教师,不能担任课程主讲工作,见习期教师延缓转正定级,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且需增加一期的导师指导直至合格并酌情扣发其导师津贴;对积极履行职责的优秀教师可优先考虑校内低职高聘。

    版权所有 党委组织人事部 - bat365在线平台

    蜀ICP备11016755号

    川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