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中共bat365在线平台委员会 关于广泛开展“我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作贡献”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年08月14日  作者:  点击:

    各党(总)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要求,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决定8月份在全市基层党支部广泛开展“我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作贡献”主题党日活动。学院各党(总)支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共同参与打造精神文明建设新标杆、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典范、市民幸福生活新榜样、城市现代治理新表率,助力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

    一、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方式

    1.开展一次学习研讨

    各党(总)支部要围绕“我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作贡献”主题,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理解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各项部署要求,自觉把创建工作与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推动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结合起来,立足职能职责,研究提出优化城市功能品质、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工作举措。

    2.开展一次宣传宣讲

    各党(总)支部要聚焦“我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作贡献”主题,发动党员深入大街小巷,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专题学习、政策宣传,实时进行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政策答疑。引导市民群众深刻理解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应有之义,准确把握创建工作在展示城市形象魅力、发展活力、治理能力上的重大意义,营造人人争当文明城市创建者的社会氛围。

    3.开展一次志愿服务

    各党(总)支部要结合“一月一主题”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文明出行我参与”“绿色环保我先行”“家风建设我带头”“传统文化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践行”等内容,通过知识讲解、体验式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开展节能减排宣传、环境卫生清扫、垃圾分类指导、交通文明劝导、家风家训教育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共建共享绿色低碳文明生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

    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要求

    1.各党(总)支部要认真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小单元分散开展,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

    2.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联系点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3.活动期间按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4.各党(总)支部完成后提交材料:组织开展的活动做法与成效以报告(附图片)形式提交AIC:62183



    党委组织部

    202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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