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在线平台考试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2-05-06 点击数:

bat365在线平台考试管理办法

 

考试是教学工作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效果的检验。科学、规范地开展考试工作,对形成良好学风、教风、校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规范考试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试组织管理

第一条 学校考试工作在分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由院教务处负责考务工作的统一安排,考试过程的指导和监控、考试有关文件的统一制定和考试试卷的印刷及下发。

第二条 院(系)是考试工作的具体承担单位,由院(系)主任直接领导考试工作。院(系)负责考试的组织、考场编排、选派监考、违纪处理等工作。各院(系)负责做好试卷的保管工作。

第三条 各教研室在考试工作中具体负责试卷命题、评卷、成绩登记、试卷分析等工作。

第四条 考试期间学院要成立由分管教学的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各系及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考风、考纪巡查组,开展全校的考试巡查和试卷安全保密检查工作。

二、考试方式

第五条 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考试或考查科目的确定以教学计划为准。

第六条 各门课程应根据课程的特点、班级大小和人数多少等情况,可分别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闭开卷结合、口试、口笔试结合、设计或实际操作等形式。采用闭卷笔试之外的形式,应由任课教师写出书面申请,并注明形式及内容,经教研室主任签字,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考试命题、审核与试卷(题)库建设

第七条 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内容要涵盖教学的全部内容的90%以上。试题既要注意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又要体现高职的特点,注意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课程试题的命制要求有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因教材的变更或任课教师的改变而出现较大的波动。

第八条 试题要求难度适中(基础题占70%,中等题占20%,较难的题占10%),区分度好。题型多样,知识覆盖面广,题量适宜,考试时间大专一般为120分钟。

第九条 试题可自行设计,一般按由易到难的顺序组卷,考试成绩应符合或基本符合正态分布,以保证试卷有较高的信度和较好的效度。

第十条 同一课程采用相同试题,试题分难度相当的AB两套(一套为考试试题,一套为补考题),试题中的命题应有明确的得分标准(包括大题下的小题,逐一在试题上注明),并要求附标准答案及评分办法。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于规定时间(一般是考前两周)交教务处。两套试卷的使用由教务处随机抽取确定。两套试卷中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5%。题意表达要求清晰、准确,不得出现错别字和知识性错误。试题给分合理,答案严密。

第十一条 试卷卷面要符合“bat365在线平台试卷格式规范”(见附件一)要求。卷面要求布局合理,各大题、小题要给出明确的分值,留足答题空白。为便于阅卷,试卷卷面较长的可设计答题纸。

第十二条 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任选课程在条件许可情况下,逐步实行教考分离,统一命题。

第十三条 教学计划内的各门课程均要逐步建立相应的试卷(题)库,逐年增加、更新维护。专业基础课、自选课试卷重复率不得高于10%;公共基础课重复率不得高于20%

第十四条  各门课程要逐步建立试题库(试卷库)。

第十五条 条件许可情况下,部分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可请校外专家命题。

四、试卷印制

第十六条 试题由教务处统一印刷和保管。

五、考试资格审查

第十七条  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1/3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

第十八条  缺交作业(习题或实验报告)次数累计超过该门课程一学期作业总数1/3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

第十九条  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应在考前一周内办理请假缓考手续,报系上批准,由系上在考前上报教务处备案。若未办手续者,一律按旷考处理。

第十九条  任课教师应在考前一周,向辅导员报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情况,辅导员汇总后交院(系)书记签字,各院(系)进行三天公示后,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六、考试规则

第二十条  学生必须携带考试证件(考试证、身份证、补考通知单等)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入座。考试证件放在考位左上角以备查对。无考试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第二十一条 学生迟到30分钟者,不准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并以旷考论处。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第二十二条  学生进入考场后,凡考试未要求使用的各种教材、资料、笔记等,应按监考教师的要求集中放置。开考以后,若在考位上或考位旁边发现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以作弊论处。

第二十三条  学生答卷用笔的种类或颜色均按考卷要求使用。答卷前先在规定的地方填写专业、班级、姓名、考号等内容,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第二十四条 学生不得就考试内容向监考教师提问,但对不涉及考题内容的其它问题,如试卷印刷模糊等,可举手询问。

第二十五条 学生未经监考教师检查并同意,考生之间不得借用计算器或其它考试用具。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随意走动,考试期间不能离开考场,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开,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第二十七条 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凡夹带资料、传递纸条、交换答卷、冒名代考、抄袭他人答卷或让他人抄袭答卷、利用手机等现代通讯工具收或发考试相关信息、学生之间以口语或手势等方式进行答案交流,以作弊论处。

第二十八条 凡参加考试不交卷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处。

第二十九条 学生交卷时,应将试卷和草稿纸一并亲自送交监考教师,严禁其它学生代交。

第三十条 学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停留、喧哗,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第三十一条  缓考、旷考、作弊以及补考严格按《bat365在线平台大专学生管理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场设置与监考

第三十二条 教务处负责全校考试的考场和监考人员安排。

第三十三条 每个考场必须安排1~2名监考人员,考生人数超过65人的需要安排3名以上(含3名)监考人员。

第三十四条 监考人员提前2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领卷时要仔细检查考试班级、试卷科目及考场。

第三十五条 监考人员必须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对考场进行清场、查验证件,并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发放试卷前要检查学生人数,学生未按指定座位就坐,不得发放试卷。不准在考场内吸烟、接打手机、阅读书报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

第三十六条  试卷发放后,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应有一名监考人员面对学生站在讲台,另一名监考可巡视。

第三十七条  发现不符合考场规则要求的,要及时制止,属于作弊的,要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记入考场记录,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令其离开考场,不得姑息迁就。监考人员未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发现学生舞弊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等,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

第三十八条 考生交卷须待监考老师收卷并清点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检查清点试卷(含空白试卷)、答题纸,严防试卷丢失,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并连同作弊考生的作弊证据等一并交给教务处。

八、对考试违规的认定及处理

第三十七条 监考教师除在违规学生的试卷上注明“违规”字样外,还要填写《bat365在线平台学生考试违规认定处分表》,由主监考教师和副监考教师一道签字后立即报教务处。学生考试违规应当场处理。

第三十八条 教务处接到学生违规情况的报告并核实后,立即通知学生处、辅导员(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第三十九条 对注明“违规”字样的试卷,阅卷时按教务处认定情况和通知处理。

第四十条 对考试违规的学生的纪律处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

八、阅卷、成绩评定与记载

第四十一条  阅卷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教师应严格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定成绩,规范阅卷。统一考试的课程应统一阅卷,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第四十二条 阅卷必须采用红色笔进行。记分要准确、工整。用阿拉伯数字记分,每小题和大题只写实得分,不写扣分,即不得出现-5”、“-0.5”等。题中的每一步骤按评分标准规定的得分点给实得分。

第四十三条 每份试卷要认真复核,不能出现漏评某题或漏统某题分数等现象。评阅过程中,如果大题题首原记分有误需要改动时,应将错误之处打“×”,并在该大题题首附近空白处另画方框,写上正确的分数并签名。

第四十四条 考试阅卷结束后,教研室主任填写阅卷情况登记表,各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统计出学生成绩,并上传到鹏达网上,同时完整填写记分册,由各教研室主任统一收齐后交教务处备查。

第四十五条 延续两个学期以上的课程,每学期各作为一门课程考试。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如单独考试,按一门考试课程计算成绩。

第四十七条 课程考试成绩的评定一般采用百分制。考试成绩达60分或及格及以上者,方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四十八条 课程总评成绩按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折算。没有实践环节的,平时成绩占30%—40%,期末成绩占70%—60%;有实践环节的视其情况由各系制定适当比例,报教务处同意后执行。

第四十九条 实践性教学的成绩,应根据笔试、口试、书面或实际操作的考核成绩,结合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表现,由专业指导教师进行综合评定。毕业考试、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各按一门主要课程对待。

第五十条 考试作弊或旷考者,该门课程按零分计算。

第五十一条  各班要及时向学生公布考试成绩,并通知不及格者准备补考。

九、试卷分析与存档

第五十二条  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要根据要求进行试卷定性、定量分析,填写成绩分析表。

第五十三条 试卷分析工作结束后,教师要将阅卷情况登记表、各班试卷、答题纸、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分班装订,连同教师和教研室主任填写的《bat365在线平台试卷分析》(见附三),由各系整理收交好后统一并上交教务处存档。

十、考试安全保密

第五十四条 在试卷命题、印制以及交接等全过程中应始终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一旦发现试卷泄密或丢失,应及时上报教务处,并追究事故的责任人。

第五十五条 试卷保管要注意防火、防盗、防鼠、防潮,确保试卷安全。

十一、附则

第五十六条 特殊课程如体育、美术绘画、外语口试、形体、舞蹈等课程的考核,各系或教研组要制定考核办法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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